朝阳保险:

2004年有工伤保险的赔偿条例,那么2004年之前有没有

年是新老工伤保险条例交替的一年,以前的老工伤,在当时基本已经处理。现在确实很少再有享受待遇的情况了。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对于老工伤,各地划分不同,一些省市指1996年10月1日之前的工伤,一些省市至2004年1月1日之前的工伤。

1至4级伤残职工待遇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4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1级伤残为本人工贤的90%,2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3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4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3、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20元;低收入家庭中未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中,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

工伤保险条例是哪年开始实行的

1、法律分析: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的时间是2004年1月1日,该条例是为了保障因工作而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济和经济补偿而提供的重要依据。

2、法律分析:工伤保险条例最早是2004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已经2003年4月16日***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3、法律分析:工伤保险条例最早是2004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

4、工伤保险条例的正式实施日期为2004年1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于2003年12月31日颁布的,自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5、由***院于2003年4月27日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0年12月20日《***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工伤保险条例》是一部行政法规,制定机关是***院,目前修改了一次。

新工伤保险条例于什么时候起实施

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日期 2019年4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实施,这一日期也标志着我国工伤保险制度迈向了更加完善和健全的阶段。

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即现行《工伤保险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从2004年颁布工伤保险,在2010年重新修订,从2011年1月1日期执行。***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8日***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问题一:《工伤保险条例》什么时间开始施行 《工伤保险条例》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2010年12月8日,***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工伤保险条例》作出修改,新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375号公布的。2011年12月20日《***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