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人寿保险的分类有哪些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人寿保险的分类有哪些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人寿保险的种类分为哪三个大类?
1、定期寿险
定期寿险指在一定期间内被保险人不幸身故/全残,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行为,这类保险产品保障期限一般为20年、30年、至60岁、至70岁,保险到期后被保险人没有出险,则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不退还保费。
定期寿险因为保障期限的关系,这类保险产品价格亲民,十分适合普通家庭经济支柱规划,能以较少的保费支出撬动高额保障,出险后能帮助家人渡过难关,发挥保险的保障作用。
2、终身寿险
终身保障顾名思义,保障期限为终身,保险责任从保险合同生效后一直到被保险人死亡之时为止。由于人的身故是必然的,投保终身寿险最终都可获得赔付,但因为保障期限的关系,这类保险产品价格高于定期寿险。
终身寿险可作为资产传承给下代,另外这款保险产品具有较高的现金价值,年轻时投保,年老时可作为养老规划,确保晚年生活安康无忧,这类保险产品价格会高一些,因此适合经济预算比较充足的家庭投保。
3、生死两全险
生死两全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里若身故,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继续生存至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期满,则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期满保险金。这类保险产品既保生也保死,一张保单可提供多重保险呵护,投保十分划算。
4、生存保险
指被保险人必须生存到保单规定的保险期满时才能够领取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则保险公司不赔付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这类保险产品只保生,身故不在保险范围内。
人寿十大病险?
人寿保险十大疾病保险康宁定期到70岁无息返还保费,因为中国人寿有一款保十大疾病的康宁定期,也就是说如果客户在70周岁前因疾病或意外身故,保险公司按保额赔付,如果被保险人70周岁前无疾病或意外,保险公司就会无息返还被保险人所交的保费。
人寿保险八大特定条款分别是什么?
不可抗辩条款
自合同订立起2年后,保险公司得知客户在投保时违反如实告知义务(如误告、漏告、隐瞒某些事实),不可以主张保险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
***条款
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不赔!
年龄误告条款
客户年龄申报不真实,并且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生效逾两年的除外)。
宽限期条款、复效条款
宽限期:60天;中止期(复效期):2年;终止期
保单借款条款
借款金额:现金价值80%;借款时间:6个月;借款方式:投保人书面形式向公司申请(经被保险人同意);借款利息:按条款或公司当期借款利率计算。
自动垫交保费条款
客户忘记或者没钱交保费了,可以选择保费自动垫交(需开通此功能);在垫交保险费期间,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会赔,但是要扣除已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当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达到限额时,保险合同即行终止
不丧失价值条款
客户因个人原因未缴纳保费导致保单永久失效来公司退保,按保单的现金价值给付客户退保金。
人寿保险中:一个主险,三个意外险包括什么?
人寿保险中,一个主险是寿险,三个意外险包括旅游意外险、航空意外险、交通意外险。 意外保险提供被保人因遭受意外事故而死亡、伤残的意外伤害及意外医疗保障。通常,意外险责任范围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四种。 消费者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保险公司将根据残疾等级给付一定保险金;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一般含有意外门诊和意外住院两种医疗报销责任。而由于突发性疾病或中暑导致的伤害,不在意外险的责任范围内。 常见的意外险有旅游意外险、航空意外险、交通意外险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人寿保险的分类有哪些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人寿保险的分类有哪些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